首页> 行业资讯
- 行业资讯
- 千院落地!北芯生命血管内超声(IVUS)推动冠脉精准诊疗迈入精准化时代
- 多业务全面进击、核心战略稳步推进,鱼跃医疗交出高质量年中答卷
- 决胜“十四五” 打好收官战|越来越多“中国造”——我国医疗装备实现新突围
- 广西融水县开展第一类医疗器械集中整治工作
- 卓越浦东·非凡“十四五”丨人工智能技术精准赋能,“浦东智造”医疗器械“含金量”持续提升
- 江苏南京:从实验室到全球市场,织就医药器械全链条创新网
- 浦东高端医疗器械加速走向世界
- 河南省安阳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开展新开办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行为专项检查
- 天津市今年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获批上市量同比增八成
- 济南国际医学中心精准服务企业,助力医疗器械注册提速增效
10批(台)医疗器械不合格,涉宁波吉丽、河南友倍康等企业
时间:2024-12-12 09:32:07
新京报讯 国家药监局12月9日晚间发布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结果,结果显示,在对医用电动压缩式雾化器、牙科车针等6个品种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中,有10批(台)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本次被抽检不合格的医疗器械产品包括医用电动压缩式雾化器3台:分别为东莞市健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键合电子有限公司、宁波吉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涉及中位粒径不符合标准规定。医用脉搏血氧仪3台:分别为河南鑫磊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河南友倍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涉及信号不完整性不符合标准规定。肢体加压理疗设备1台:元金物产株式会社/Wonjin Mulsan co.,Ltd.生产,涉及治疗压强(额定电压下)不符合标准规定。关节内窥镜1批:纳通生物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生产,涉及综合光效不符合标准规定。牙科车针1批:Drendel + Zweiling DIAMANT GmbH 勃兰顿+兹威灵金刚砂有限公司生产,涉及尺寸不符合标准规定。肌酐测定试剂(盒)1批:上海捷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涉及线性区间、准确度不符合标准规定。
对抽检发现的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等要求,及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向社会公布。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对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进行风险评估,根据医疗器械缺陷的严重程度确定召回级别,主动召回产品并公开召回信息;督促企业尽快查明产品不合格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按期整改到位。
校对 杨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