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推进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隐患排查 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今年以来,丽水市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上级的统一部署要求,深入结合“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活动,全面推进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为夯实排查基础,市场监管局部署全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按照要求开展自查整改,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截至6月30日,全市2146家生产企经营使用单位完成自查整改,自查上报率100%。
通过审查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自查整改报告,完成排查市场主体2146家,覆盖面100%。针对性开展敷贴类医疗器械流通专项整治、新冠病毒检测医疗器械使用大排查、防疫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治理等自选工作,及时消除3项主要风险隐患。
同时聚焦无菌和植入类、脊柱矫形器、青少年近视矫正眼视光类、面部射频美容仪类、口腔材料类等医疗器械重点产品,对重点环节开展现场监督检查。
6月1日,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条例宣传活动。比如利用广场、商场、医院的电子大屏,机关单位、器械公司、药店的电子显示牌滚动播放新《条例》宣传海报、宣传标语;利用互联网,发布《条例》实施微信推文、政务网信息等,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进一步强化社会共治。
此外,还组织全市医疗器械监管人员、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国家局、省局、市局组织的各级线上线下培训,认真学习《条例》修订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各项重要制度,准确领会《条例》立法原则和精神实质,做到学懂弄通,精准把握,准确运用。
今年1月到6月,完成监督检查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1287家,责令改正38家,行政立案13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起,排查消除主要风险隐患3个,全市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安全事件。